一、客人消费不买单可以报警吗

客人消费不买单是可以报警的,此种行为是属于强拿硬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客人在ktv消费后不买单在不在警察管辖之内

不在。

这属于经济纠纷,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按照公安部的规定,公安机关应不予受理。

对于这种情况需要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需要KTV自行到法院提起诉讼。

三、顾客消费完不买单触犯了什么刑法?

可以报警,顾客的行为不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但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斗殴的;

(二)追逐、拦截他人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扩展资料

不买单报警后的处理

难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应及时了解客人不买单的原因。并进行解释劝说,请客人按消费实际情况进行结帐。

如果客人拒绝付帐或无理取闹,甚至威胁、辱骂、殴打工作人员,严重扰乱我店正常对客秩序,就立即通知安全警卫到场,最好有保留影像记录。安全部应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等公安机关,请求当地派出所等公安机关前来加以处理。

客人逃单是属于侵犯财产权利的行为,经营者是可以报警处理的,逃单不严重的,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的就构成犯罪。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七十七条 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或者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主动投案,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移送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应当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

第七十八条 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

四、ktv客人不买单犯法吗

法律分析:ktv消费不买单犯法。逃单者拒不付账属于强拿硬要,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同时不买单被商家报警了的话,消费者是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一定法律代价。可能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

五、在夜总会消费故意不买单算违法吗

消费后不买单,不是因为纠纷而出于主观故意的,公安机关是可以管辖的,该行为涉嫌诈骗。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分为总则、向社会公开、向特定对象公开、网上公开办事、监督和保障、附则六章,共36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执法公开规定的立法目的,界定了执法公开的定义,规定了执法公开的分类、范围、原则等。

第二章向社会公开和第三章向特定对象公开,按照公开对象的不同,分别规定了向社会公开和向特定对象公开的内容、方式、时限要求和职能部门

第四章网上公开办事,要求各地公安机关逐步推进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备案类事项网上公开办理,提供在线咨询、预约、申请、受理、查询等服务,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并规定了网上公开办事的方式、时限要求等。

第五章执法公开的监督和保障,主要规定执法公开的监督、救济途径和相关责任追究情形;第六章附则,对与实施相关的问题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