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个人在KTV大概消费多少

这要看你什么时间点去

要什么样的房间

找不找小姐

一般来说有套餐

白天上午比较便宜

傍晚晚上按小时算

小包30~50

中包

50

大包50~100每小时

通宵比较实惠

按小中大100~300一晚

小姐一般100位

还有酒水超级贵

玩的尽兴点的话人均也得200吧

二、KTV消费高吗?去一次大概得花多少钱

消费取决于选择的KTV档次、时间段、时间长短,通常周末去高档的KTV,人均100元左右,包自助餐。

三、关于几个娱乐场所的问题:KTV,茶座,等一般规矩..和价格

1.包箱费一般都是50-100元每小时(特殊节日偏贵,如:国庆、五一。),里面有商店,东西价格一般是外面的一倍。

2.到那场合乱唱都没人在意你了,图个开心,是朋友再难听也帮你鼓掌。

3.先到柜台定包厢,服务员会向你推荐包厢的类型,选好后给你一张包厢房间号码,然后去点食品,点玩买完单你就回包厢,会有人把你买的东西送到你们的包厢里。

4、5.茶座便宜,有的是在最后送水果拼盘或茶水。

除了包厢费是到要走的时候付,其他的都是当场付跟进超市买东西一样,结算包厢费时直接叫服务员过来或到柜台算。

四、南宁KTV包厢,消费哪比较划算?

嘉乐迪KTV:2180599

白天中厢费10元/小时,中厢费12元/小时,中厢能坐8-12人。整晚7点到凌晨4点厢费60元。

虹桥俱乐部

广园路1号青年国际18号楼一区2、3层 电话:5712008、5712009

白天不营业,晚上7点开始到凌晨4点。小厢280元最低消费,坐得4-5人;中厢有480元或580元的最低消费,坐得10人左右;大厢680元最低消费,坐得12-15人。

莎啦啦自助KTV:5313388

桃源路43号

金色旋律KTV

东葛路延长线88号 电话:5706622 5606788

自由空间:2800111

白天的消费是晚上八点之前,单厢费是20元/小时,买断是中午12点到晚上8点,中厢是220元,送9支啤酒,两份小吃,两个中果盘,包晚餐或中餐;小厢是180元,送6支酒,一份小吃一个果盘,包晚餐或中餐

夜色花都:2828408

天王星:

佰迪乐:5700666

东葛路延长线 星期六白天的消费:买断,早11点到晚7点,普通大厢(8-12人)148元,中厢(6-8人)120元,小厢(4-6人)95元,如果按小时平均44元/小时

泰国城之芭堤雅量贩KTV:5623388

金色年华娱乐城KTV

南宁市桂春路13号:2086998、2086999

五、KTV最低消费

KTV最低消费也属霸王条款。

对于娱乐场所里的“最低消费”规定,你是否已经见怪不怪了呢?近来,工商部门向“最低消费”开刀了。

“你们坐的卡座区,最低消费880元,先付钱再消费。”前几天,李先生去一家酒吧,刚在酒吧沙发区坐下来,就听到服务员这么介绍。由于当晚是带了3个生意场上的客人来的,碍于面子李先生咬咬牙就付了880元,但是心里却很不是滋味。等酒水上来以后,李先生知道为什么要这么贵了———1瓶普通售价仅40元的干红葡萄酒在这里就要138元。李先生自认倒霉,即使老板定下500元一瓶的价钱,他也只能买这个单了。

在众多KTV、茶室、酒吧等娱乐场所,类似的情况其实比较普遍,“最低消费”几乎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行规”。但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却因此受到了侵害。

据了解,目前杭州城区已经有200多家经营酒吧项目的娱乐场所,经营卡拉OK项目的娱乐场所也有180来家。“最低消费”这一规定在杭城的众多娱乐场所中同样存在。

“最低消费”是一个陷阱。

工商部门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一些高档娱乐场所的包厢最低消费高达2000多元,部分酒吧甚至在散台区域(不设包厢)也规定了几十元不等的最低消费,而茶楼等一些大众消费场所,也存在最低消费在100元到500元不等的规定。除了酒吧、茶室,部分饭店酒店的包厢也设起了最低消费门槛,如工商部门查处的湖州一家酒店,它的包厢就有2800元、3800元不等的最低消费规定。

“对于消费者来说,这很可能是一个陷阱。”执法人员介绍说,一些消费者因为有了“最低消费”,生怕消费不足胡乱点单,结果大大超出“最低消费”,而另一些消费者怕超支,往往点不足“最低消费”,结果也只能照“最低消费”买单。

“最低消费”侵害消费者权益。

面对工商部门的检查,一些娱乐场所的经营者并不认为“最低消费”的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权利,“这在大城市很普遍,何况客人进包厢时,我们的服务员就事先告知了客人,消费者如果不同意可以选择不消费”。

对此,工商部门指出,这已经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显然是不合法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由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其含义包括: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种服务;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即使一口水不喝,一点东西不吃,也必须支付最低消费的费用,这是明显不公平不合理的。”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表示,在控制范围内违反消费者意志的选择,是一种消费者不能充分行使权益和自由的选择,这种行为带有一定程度的强制性、宰割性和消费者的无可奈何性,商家规定这种消费形式,纯属霸王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