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警察二等功待遇优惠政策
二等功,分集体二等功和个人二等功。其主要待遇为通报表彰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公安部奖励工作规范(暂行)》第四条 奖励分类:(一)依照《人民警察奖惩条例(试行)》开展的表彰奖励:
集体:荣誉称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奖。
个人:荣誉称号、一等功、二等功、三等功、嘉奖。
第六条 奖励标准: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获得各种奖励的单位和个人,分别颁发奖章、奖状、证书和奖金。奖励经费在公安部公安业务费中列支。
(一)第四条第一项奖金标准:
集体:国务院授予荣誉称号:50000元。公安部授予荣誉称号:20000元。
一等功:10000元。二、三等功,嘉奖:按受奖人数,分别参照个人二等功以下奖励标准的一半给予奖励,但最高不超过5000、2000、1000元。
个人:一级英模:10000元。二级英模:5000元。一等功:2000元。二等功:1000元。三等功:500元。嘉奖:200元。
二、警察一等功有什么优惠待遇
警察立一等功可以按照有关规定提前晋升警衔。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个人三等功五千元,个人二等功一万元,个人一等功两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五万元,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八万元。集体奖励的奖金一般作为工作经费由集体使用,原则上不可以向个人发放。获得记一等功以上奖励的个人,可以按照相关的规定提前晋升警衔。
三、人民警察证可以享受什么优惠?
人民警察证是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是供全国各级公安机关,铁路、交通、民航、森林公安机关和海关缉私部门及其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的时候所使用的,与享受优惠并没有直接的联系。
根据2008年2月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中国公安民警自2007年1月1日起,持统一配发的人民警察证依法执行公务。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也于2008年5月30日通过《法院司法警察证使用管理规定》:司法警察证是人民法院司法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
同时,我国司法行政机关也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规定:人民警察证是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身份和依法执行职务的凭证和标志。
四、伤残疾人民警察证有哪些优待证策
伤残人民警察凭《伤残人民警察证》与残疾军人享受同样的优待。
残疾军人持《残疾军人证》可享受的优待主要有: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和民航班机享受减收正常票价50%的优惠;
博物馆、纪念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和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公园、展览馆、名胜古迹、景区,按规定减免门票。另外,残疾军人还可以按规定在本地医疗优待定点服务机构,以及在境内购买车(船)票或值机、安检、乘车(船、机)时享受优先服务。
伤残等级划分:
1、Ⅰ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b. 意识消失; c. 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d. 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2、Ⅱ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b.仅限于床上或椅上的活动; c. 不能工作; d. 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3、 Ⅲ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b.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c. 明显职业受限; d. 社会交往困难。
4、Ⅳ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b.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c. 职业种类受限; d. 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5、Ⅴ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需要指导; b. 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c. 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d. 社会交往贫乏。
6、Ⅵ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部分日常生活需要帮助; b. 各种活动降低; c. 不能胜任原工作; d. 社会交往狭窄。
7、Ⅶ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b. 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c. 不能从事复杂工作; d. 社会交往能力降低。
8、Ⅷ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b. 远距离活动受限; c. 能从事复杂工作,但效率明显降低; d. 社会交往受约束。
9、Ⅸ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10、Ⅹ级伤残划分依据为: a. 日常活动能力轻度受限; b. 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c. 社会交往能力轻度受限。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伤残等级评定标准、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