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加入预备役部队?
在十八岁至三十五岁的年龄范围内,都有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民兵工作条例》的规定参加民兵组织。
民兵分为基干民兵和普通民兵,十八岁至二十八岁的退伍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选定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十八岁至三十五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基干民兵为第一类预备役,普通民兵为第二类预备役。
如果是士兵退出现役,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再回到本人居住地以后的三十天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预备役部队分为两种,一种是全训,就是驻扎在指定地点,全日制的那种,预备役主要来源就是部队退役士兵,军官主要来源是部队复转干部和人武专干部,后者属于报考武装学院毕业后分配来的,有的干部本来就属于“兼职”,有的本来就是武装部的领导。
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
(一)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
(二)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地方与军事专业对口的技术人员
(三)其他编入预备役部队和预编到现役部队的二十八岁以下的预备役士兵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
(一)除服第一类士兵预备役的人员外.编入民兵组织的人员
(二)其他经过登记服士兵预备役的三十五岁以下的男性公民
扩展资料:
公民在服预备役期间,定期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任务,并随时准备应征服现役。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55年开始建立预备役制度。
1984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士兵预备役分2类:第一类,包括基干民兵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28岁以下的退伍士兵与军外专业技术人员;第二类,包括普通民兵和经过预备役登记的18~35岁的男性公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预备役
二、怎么加入预备役部队?
预备役一般是现役军人退役后到地方在民政部门做个登记就算是加入预备役了,有什么情况通知本人参加活动,基本不从地方直接招人,详细情况你可以到民政部门问一问,如果有机会,真的圆那绿色的梦了,不过我们算是预备役吧,可是二十年来从来没有一次通知,也没有一次活动。
三、普通人怎么加入预备役
1、没有服役的人员有两种方式加入预备役:一是参加地方武装部组建的预备役准军事部队,二是加入民兵应急分队,经过训练后即可转为预备役。
2、预备役军官的选拔主要从以下5种人员中产生:退出现役的军官和文职干部;退出现役的优秀士兵;专职民兵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生;非军事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3、服预备役期间,定期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任务。预备役没有工资,训练期间有补助,每人每天10元。
四、预备役怎么加入?
18至28周岁的男性公民,除去服现役和不适合服役的以外,预备役部队根据需要在以下人员中选择合适的编入预备役部队至于预备役人员服现役:
一是未服现役的预备役人员,条件合适的可以按照正常手续入伍;
二是预备役部队人员可以根据国家动员令转为现役。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退出现役转服预备役的,转服人民解放军预备役。
扩展资料:
第三章 士兵的现役和预备役
第十八条 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
第十九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第二十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
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士官分级服现役的办法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二十一条 士兵服现役期满,应当退出现役。因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经军队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退出现役的,经师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五、怎么参加预备役
加入中国预备役部队,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忠于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3、符合本法规定的服军官预备役的年龄;
4、退出现役或者接受过军事专业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具有与其职务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组织指挥能力或者专业技能;
5、身体健康。
预备役军官从下列人员中选拔:
1、退出现役的军官和文职干部;
2、退出现役的士兵;
3、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
4、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生;
5、非军事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6、符合预备役军官基本条件的其他公民。
扩展资料:
1、预备役部队是以现役军人为骨干、预备役官兵为基础,按照军队统一的体制编制组成的武装力量,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组成部分,是国防后备力量建设的重点,实行军队与地方党委、政府双重领导制度。
2、预备役部队平时按照规定进行训练,必要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协助维护社会秩序,战时根据国家发布的动员令转为现役部队。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
六、平民如何加入预备役?
预备役士兵是指依法被确定服士兵预备役人员,即是兵又是老百姓,一身二任、双重身份,具有民、兵一体的特点。预备役士兵在和平时期,在有民兵组织的单位,参加民兵组织,在有预备役部队的地方编入预备役部队,服士兵预备役,参加预备役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以兵的身份,履行服兵役的义务;参加社会生产劳动是民的身份,履行一般公民的义务。预备役士兵在战时,参军参战或随军之前,巩固后方进行经济建设。
条件
1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军队的条令、条例
3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4 符合兵役法规定的服士兵预备役的年龄,即18-35岁
5 身体健康
来源
1 退出现役的士兵
2 符合服兵役条件而未服现役的公民是预备役士兵又一重要来源
1988年9月发布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这样规定:"士兵退出现役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有关规定服预备役的,由部队确定其预备役军衔。"一般惯例是,199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改以前,对于未确定服军官预备役而确定服预备役的士兵退出现役时,义务兵的预备役军衔除现役军衔是上士以外,都是按照比现役军衔高一级的原则授予,现役军衔是上士军衔的,预备役军衔也是上士;士官的军衔则按照比现役军衔高一级的原则授予。1998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修改以后,对于未确定服军官预备役而确定服预备役的士兵退出现役时,按照比现役军衔高一级的原则授予预备役军衔。但在实际着装是则不佩戴军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