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年的彭宇扶人案,案件的经过是怎样的?

2006年的10月20号上午9:00许徐老太太在一个公交站台上,正在等公交车,然后不小心摔成了骨折经过专业部门鉴定为8级伤残,需要数万元的医药费用。徐老太太指认第一个下公交车的小伙子彭宇把自己撞倒受伤。

彭宇回忆说当天早上是有三辆公交车同时进入了一个站台,徐老太要去赶排在最后面的第3辆公交车,而自己当时正好是从第2辆公交车。他一下车就看到徐老太跌倒在地,于是连忙上去把她扶起来,不一会儿,另一个中年男子也看到这一幕主动上来帮忙后来两个人一起把徐老太送到了医院。 没想到徐老太会一口咬定是自己把他撞倒。

送到医院之后彭宇还借钱给徐老太就医,徐老太的家人匆匆赶到医院之后并没有受到徐老太家人的感谢,因为徐老太坚持说是彭宇把自己撞倒才受的伤,还要求彭宇承担高达13万余元的住院和赔偿费用。

这件事情发生之后,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因为事发的地段属于监控盲区,而且事发突然没有目击证人,给案件的调查加大了难度。看到这条新闻的大部分网友表示以后不敢再去伸手帮人,人与人之间没有任何信任可言,本来好心却被反咬一口,这是非常寒心的事。

事后,徐老太把好心扶他的彭宇告上了法庭,经过法庭判决彭宇对徐老太赔偿4万余元,听到宣判之后的彭宇当时就流泪了,他说自己做好事还被诬告心很凉并表示自己要坚持上诉。

直到2008年3月份这起案件在二审时通过法院调解之下,彭宇和徐老太的家人达成了和解。事情虽然过去了很久但这起事件背后却留下来令人深思的痛点。

二、南京徐老太事件的法律解读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此案经历三次庭审,原被告均提交了关于本案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作为原告的徐寿兰对自己的诉讼请求应当承担完全举证责任,而被告彭宇无需自证清白。

各方观点

但纵观本案,原告方并没有强有力的直接证据证明自己被彭宇撞伤。 与刑事诉讼的严格证据标准不同,民事诉讼采取的是优势证据原则。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卫平认为,本案仍有可供查明事实的证据,法院对事实认定之所以引起争议,与法官未能充分运用证人证言这一证据方法有关。整个证据体系中,徐寿兰已经占据了证据上的优势,法官完全可以作出对彭宇不利的判决,没有必要通过推理进一步说明。

“谁主张谁举证”并非绝对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在受害人提供了一系列间接证据证明加害人实施了侵权行为的时候,法院采用“证据推定”原则 进行判断是没有办法的办法,是对受害人的一种特殊的保护措施。根据证据规则,“在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依本规定及其他司法解释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承担时,人民 法院可以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当事人举证能力等因素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那么,如果受害人确实难以举证一瞬间加害人的侵权行为之时,法院根 据原告举出的“被告当时在现场”、“陪同原告一起去医院”、“拿钱给原告家属进行治疗”等一系列相关证据,将“没有实施加害行为”的举证责任分配给被告, 也是合乎情理的。在被告无法证明自己未实施加害行为的情形下,法院在判决书中详细说明了证据推定的过程,从而判决被告人按照公平原则承担部分的赔偿责任是合适的。

此案中除了证据举证责任的分配外,媒体的片面报道不但影响了公众对事件的判断,也给司法公正审判造成巨大舆论压力。法律事实不同于客观事实,也不同于新闻事实。在司法实践中,法官面对媒体和公众的舆论评判,需要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而不是考虑如何应付媒体和说服公众。在“彭宇案”的一审判决中,法官依据“日常生活经验”和“社会情理”原则进行了分析推论,但经传媒质疑后,法官便回避了原本是正确的诉讼规则。在有些推理分析偏离了一些人的认识路径而引起舆论质疑后,法官的后续推理便受到了影响。

三、南京徐老太事件的相关评论

在这桩事件中,不难看出彭宇并不是第一个或唯一发现老人倒地的人。彭宇案发生在南京水西门广场的83路车站,人来人往,可见,在事情中,大多数的目击者都是旁观者,并没有介入救助的过程,这是相似点。从社会心理学角度分析,这是旁观者效应。

旁观者效应是指目击一起危急事件的旁观者越多,他们之中有人会给予帮助的可能性就越小。社会心理学家曾假设:当人们认识到别人也目睹了此事时,个人的责任感就减弱了。

为了证实这一假设,一位心理学家设计了一个实验。被试人单独在一个房间里,通过耳机和话筒与别人联系,它可以听到别人讲话但看不到人。随后这位心理学家布置了一个癫痫病人发作的情景,在一种实验条件下,每个被试人都以为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那里有人犯病了;在另一个实验条件下,被试人能够确信还有别人知道那里有人犯病了。其结果表明:若被试人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知情者,就可能离开自己的房间去尽力帮助病人;而假如他知道别人也知道此事,那他帮助病人的可能性就小。知道发病的人越多,提供帮助的人就越少,此所谓“旁观者效应”。

在彭宇案一审判决结束之时,此案唯一的证人陈二春说过这样一句话:“朋友们,以后还有谁敢做好事?”

高呼担忧的人不止陈一个,还包括好多网友。

2008年2月15日,一位92岁的老太太摔倒在南京解放南路人行道上,口吐白沫,过往行人无一理睬。体育舞蹈教练魏永玲从旁路过,只好拉住9名路人见证老人摔倒与她无关,然后打电话报警施救。

一家网站关于这条新闻的2837条留言中,大部分意见认可魏永玲的谨慎。一位网友写道:“这是典型的彭宇案后遗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