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驻美大使级别。
我国驻美大使的级别是副部级。可以说大使算得上外交使节里面所有级别里面最高的,同时我们又把外交使节划分为两类,一类便是暂时性的外交使节这样的大使,另外一类便是那些长时间驻守在那里的外交使节那样的驻外大使。
第一类外交使节这样的大史们通常是充当国家代表的身份从而去参加由外国所举行的那些仪式又或者进行监时会议,这是他们所参与的目的。
第二类驻外大使的那些大使们我们也把他们叫做特命全权大使,他们最主要便是长时间驻守在别个国家。
驻外大使它被划分的所有级别如下:
一级级别的驻外大使,可以说他们完全就属于副部级以上的大使了;而二级驻外大使的话便属于正司级大使和公使以及是大使衔总领事,简直就跟军职武官差不多;而三级别的驻外大使他们则属于副司级大使和公使衔参赞以及大使衔总领事这样的职权,再有就是正司级参赞还有总领事,完完全全算得上是个正师职武官啦。
另外第四级别的驻外大使他们可以说达到了副司级参赞以及总领事和副总领事这样的职位了,相当于副师职武官这样的地位了;最后便是五级级别的驻外大使他们所处的职位跟处级大使和参赞以及总领事还有副总领事差不多,可以说算得上是团职武官这样的地位啦,以及副师职副武官这样的地位啦。
二、大使是什么级别
一、这个要区分,比如驻联合国、美国、日本等重要的大使或全权代表,一般享受副部级,其它的一般是司级。
大使是外交使节的最高级别,分别为临时外交使节的大使和作为常驻外交使节的大使。前者以作为国家代表出席在外国举行的仪式或监时会议为目的,后者又称特命全权大使,常驻国外。
二、大使的级别如下:
一级 副部级以上大使;
二级 正司级大使、公使、大使衔总领事,军职武官;
三级 副司级大使、公使衔参赞、大使衔总领事,正司级参赞、总领事,正师职武官;
四级 副司级参赞、总领事、副总领事,副师职武官;
五级 处级大使、参赞、总领事、副总领事,团职武官,副师职副武官;
二、大使馆的人员通常分为外交人员、行政技术人员、服务人员和仆役。除外交人员外,其他人员不视为外交官,通常也不享有外交豁免权。外交人员包括大使、武官、参赞、专员、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等正式派驻人员。
扩展资料
大使的主要职责是:同驻在国政府保持政治联系,促进两国正常关系的发展,研究驻在国的情况和内外政策,保护本国国家权益。大使享有代表本国和进行外交活动的权利,享有外交特权,同时,也有尊重驻在国法律、秩序、风俗习惯和承担不干涉该国内政的义务。
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由国家元首任命,在所驻国家代表本国及本国元首,为最高的外交代表。此为国际公认的准则,而非个别国家的规定。我国民国时期驻外使节,在三十年后期以前,均用比大使低一级的公使衔。
总领事馆不是每个大型城市都有;仅在几个大城市有,如上海、广州。而大使馆只有在首都才有,一个主权国家只有一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使
三、大使级外交关系顺序
中国驻外使节的衔级从高到低为大使、公使、参赞、一等秘书、二等秘书、三等秘书与随员七等。大使全称特命全权大使,是外交使节的最高级别。而大使一般又分为五个等级,一级为副部级大使,二级为正司级,三、四级为副司级大使或领事,五级为处级大使或领事。目前中国驻外大使均为副司级,副厅局级及以上级别,其中二、三级占绝大比例。目前,我国与九个国家俄罗斯、朝鲜、法国、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印度、巴西建立了副部级外交关系,驻这些国家的外交大使为副部级。在上世纪50年代的驻苏联以外的华沙条约组织成员国大使以及1960年代驻越南大使也曾享有副部级待遇,但是后来由于一些原因,与这些国家的外交关系已降格为司局级。除了与九个主权国家建立了副部级外交关系外,我国还与许多国际组织建立副部级关系,例如常驻欧盟、非盟、东盟使团团长,常驻世贸组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代表,驻国际原子能机构代表。在联合国,在纽约和日内瓦两办事处都有常驻大使,后者在1990年代以后也升格为副部级。
《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第二十九条外交代表人身不得侵犯。外交代表不受任何方式之逮捕或拘禁。接受国对外交代表应特示尊重,并应采取一切适当步骤以防止其人身、自由或尊严受有任何侵犯。这条规定,对驻在国而言的意义:
第一、驻在国当局、军警和其他人员不得对外交人员进行人身搜查、逮捕或拘禁、侮辱,即使外交人员触犯驻在国的法令,在一般情况下,也不加以拘捕或扣留,而是通过外交途径进行交涉,求得解决。当然对于外交人员违反驻在国规章的一般行为,如驾车违章、无意闯入禁区等,驻在国有关人员有权指出其错误,并要求其注意,这并不发生侵犯人身问题。但是,不可侵犯权并不是绝对的,当外交人员的行为严重地危害当地社会秩序或驻在国的安全、不加以制止则损害将继续扩大时,如进行政治阴谋、间谍活动、行凶、殴人、酒醉开车闯祸等,驻在国可以在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包括现场监视、暂时拘捕等,予以制止。
四、大使的级别驻外大使是什么级别
一般驻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俄罗斯、日本、朝鲜等国大使,以及驻欧盟、驻联合国代表都是副部级,而其它国家大使是正副司级。
中国驻外大使的行政级别涵盖副部级、正司级、副司级和处级,其中以司级居多,副部级及处级都比较少见,中国驻外大使的行政级别通常与驻在国的重要性、与中国的关系等因素有关。
20世纪90年代之前,中国驻外大使只有派驻联合国总部、其他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美国、英国、法国、苏联)以及朝鲜等国特命全权大使为副部级。
扩展资料
大使的主要职责:
1、代表派遣国与接受国政府进行交涉。
2、在接受国国境内保护本国及本国国民利益。
3、以合法手段调査接受国任何情况并向本国报告。
4、促进两国各方面关系的发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副部级大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使 (近现代外交官官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外交部 (政府组成部门)
五、大使是什么行政级别
这个要区分,比如驻联合国、美国、日本等重要的大使或全权代表,一般享受副部级,其它的一般是司级。
大使是外交使节的最高级别,分别为临时外交使节的大使和作为常驻外交使节的大使。前者以作为国家代表出席在外国举行的仪式或监时会议为目的,后者又称特命全权大使,常驻国外。
大使的级别如下:
一级 副部级以上大使;
二级 正司级大使、公使、大使衔总领事,军职武官;
三级 副司级大使、公使衔参赞、大使衔总领事,正司级参赞、总领事,正师职武官;
四级 副司级参赞、总领事、副总领事,副师职武官;
五级 处级大使、参赞、总领事、副总领事,团职武官,副师职副武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外交人员法》第十二条 驻外外交人员实行外交衔级制度。
外交衔级设七级:大使衔、公使衔、参赞衔、一等秘书衔、二等秘书衔、三等秘书衔、随员衔。
驻外外交人员的外交衔级,根据其在驻外外交机构中担任的职务、公务员职务级别和外交工作需要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