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叫履行义务的一方
履行义务的一方(也叫义务人)是利益主体中承担义务的一方,必须从事法律规定的一切行为
1、履行义务的一方一方面必须适应权利人在法定界限内的利益主张而做出或者抑制一定的行为,或忍受国家机关采取的强制措施,另一方面有权拒绝法定界限以外的利益主张。
2、履行义务的一方的义务履行体现了一种社会责任,而且只有履行义务才能有权利人权利的实现,才能为满足权利人需要提供保障。
扩展资料
履行义务的一方的相关说明
作为公民,履行义务的一方应该履行的义务如下:
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遵守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除上述的基本义务以外,还有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这些义务既具有社会伦理和道德的性质,同时也具有一定形式的法律性质。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义务人
二、法律关系当中的义务人和当事人这两个概念有什么区别?
义务人是某个法律关系中承担义务的人,当事人是某个法律关系中涉及的有权利或义务的。
打个比方,原告和被告都是当事人,最后法院判被告向原告还钱,使被告承担义务,被告成了义务人,相应的,原告成了权利人。
三、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这里的“义务人”指的是什么?
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只要不特定的人没有非法干涉其行使权利,即为履行了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债权在这一点上与其具有显著不同,债权的实现必须依赖于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不能直接支配标的物。例如,租赁合同虽然已经成立并生效,但是在出租人交付出租物之前,承租人不能使用租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