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院长级别

副省长、副部长级别

1、省人民法院院长一般都是副部长、副省长级别

2、与普通的副省长、省 纪 委书记、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级别相同。

省委书记和省长算不算副国级?

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新疆6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为副国级外,其他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均为省部级正职。省长是省部级正职。

一、省委书记

省委书记是中国共产党省级行政区委员会的一号人物的称谓,是省级行政区的第一领导人,从中共十二大(1982年)起使用该称谓。改革开放以来,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广东、新疆6个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一般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任,为副国级外,其他省级行政区的党委书记均为省部级正职。

二、省长

省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一个省的行政机关的第一号人物。全称是某某省人民政府省长,(省部级正职),地方地区行政级别正省级,行政级别正部级。

扩展资料

(一)、副国级

副国级一般指国家级副职,国家级副职有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纪委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监察委员会主任。

(二)、省部级正职

省部级正职是行政级别是国家行政级别正部级和地方地区行政级别正省级同时正部级。

范围:中共中央,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的机构和部门的正部级领导,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职,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职,中央巡视组(组长 ,正部级巡视专员)。中共中央党校 校长书记。国家行政学院院长书记(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人大常委会,政协正职。

法院领导级别划分

法官,共包括五级。而法官的行政级别,通常是相当于同级政府的行政副职,也就是说,区法院院长相当于副区长,市法院院长相当于副市长,省法院院长相当于副省长,最高法院院长相当于副总理。各级法院内部法官的行政级别,按照法院编制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六条法官实行下列职务编制等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副院长:一级大法官至二级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至二级高级法官;庭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二级高级法官;副庭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审判员:一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助理审判员:一级法官至三级法官。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副院长:一级高级法官至三级高级法官;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庭长:二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副庭长:二级高级法官至一级法官;审判员:二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助理审判员:一级法官至四级法官。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是不是比省长大?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比省长大。

因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属于副国级,省长属于正部级。

可见,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不省长大一级。

省高院法院长相当于什么官?和市长比那个大?

省高级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为正厅级单位,院长高配为副部级。县级市市长为正处级,地级市市长为正厅级;直辖市市长为正部级。

因此,省高院院长的行政级别大于县级市和地级市市长,小于直辖市市长。

各级法院的院长在行政级别上相当于同级政府的副职级别,也就是比同级政府小半级,省高级法院院长相当于副省级。庭长为正处级,不排除极个别年资高的副厅级庭长。

扩展资料: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