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上的救援是什么意思呢~!
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现状及应对措施的探讨
随着人们对高速公路“安全、快捷、舒适、美观”的要求越来越高的同时,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多发,交通中断时间较长,服务水平有不高的矛盾和问题日渐显现。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清障作业处治是否及时,中断高速公路交通时间是否合理这个问题,已经引起高速公路各级管理部门和领导的重视和关注。下面,四川省成绵(乐)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结合绵广路的营运情况对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现状及应对措施发表自己的一点看法,供有关部门和领导参考。
一、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现状
在全省联网收费前,各路公司在清障救援人员、设备配置上也主要因自身情况来考虑,没有完全建立各路公司协调联动的机制。联网收费后高速公路路网格局完全形成,各路段发生交通事故中断交通而影响全路网的现象逐渐表现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尚未建立有效的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系统
要建立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系统是一个复杂、全面的系统工程。一个快速、安全、高效的高速公路清障系统,它必须做到“快速准确的事件响应、合理高效的现场清障作业、完善的信息服务”,三者之中合理高效的现场清障又是高速公路清障系统中的重点,快速准确的事件响应、完善的信息服务二者是必不可少的辅助项目,三者相辅相成。
联网收费前高速公路快捷的格局没有完全形成,高速公路的清障救援系统无法进行统一规划。联网收费以后具备了建立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系统的条件,成立了全省高速公路监控收费结算中心,建立了“12122”高速公路服务救助热线电话,但是受到管理体制的影响,省中心也不能行使全省路网内清障作业统一协调调度的权利。
2003年以后,川高公司对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系统进行了统一规划,制定了《高速公路清障设备管理办法》,要求各路公司在现有设备的基础上加强配合,协调调度,逐渐形成全路网的清障救援系统。川高公司也加大了资金投入,为部分路公司引进了60吨大型清障车。但是由于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收费标准低,清障作业成本高,而需要跨路公司作业的设备均是大型拖车和吊车,所以,各路公司一般是尽自己的力量完成本路段的清障作业,难免出现清障不及时,降低服务标准的现象。
2、高速公路清障没有形成专业化
由于道路清障没有形成专业化,因此在人员配置,机构设置,规范管理上都还没有完全规范化、标准化。对事件响应快速准确和完善的信息服务没有同步发展,使各路公司在交通事故清障信息化程度不高,协调联动的综合实施能力不强。
社会劳动部门对高速公路清障人员还没有纳入专业技术工种的管理,实行持证上岗,川高系统对排障人员的专业培训、考核体系没有建立。随着恶性交通事故频率的上升,车辆燃烧、危化品车辆事故的增多,对排障人员的素质要求也相应提高,一个合格的排障人员除掌握路政常识外,还要具备全面熟练的操作、维护保养清障机械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医疗救护、心理救护、危化品处置、消防知识。在“119、120”专业救护人员到场前对现场合理控制,对伤员进行必要的救护,否则处置不当极易诱发二次事故,同时给滞留在事故现场的司乘人员造成我们只管道路,不管伤员冷漠清障的尴尬局面作风。
3、排障机械配置不齐,设备落后,缺乏统一规划
随着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车辆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高档轿车、多轴车、超限车增多,恶性交通事故的比例增加,高速公路清障作业的难度增大。过去配置的清障车、吊车已不能完全适应清排障需要,大吨位拖车配置数量较少,小吨位清障车较多,形成“小马拉大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而且清障车功能单一,没有具备背、拖双重功能,清障时间过长,容易诱发二次事故。现场散落货物的清理完全靠人工作业,造成清障作业时间长,工效低。
排障机械配置数量少,缺少统一规划,没有根据道路特征、车辆通行量、主要行驶车辆类型、事故发生频率等因素来考虑排障基地建设,排障设备配置,单车管辖的里程太长,影响到清障作业的及时性。
4、交通管制方式不灵活,公路设施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按照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高速交警负责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和事故现场勘验,路公司负责对路产损失的勘验和理赔,在现场双方各自按照分工实施作业,没有统一协调交通管制方式。从2006年2月起为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保证现场人员的安全,高速交警执行了现场封闭勘验,占用了部分封道时间,造成交通管制时间延长。
在高速公路设计中,考虑到特殊情况下疏导分流交通,每2~3公里设置了一处中央活动护栏,但是由于被盗现象、社会车辆逃费违章调头现象严重,多数中央活动护栏被固定封闭,没有在高速公路交通阻断的情况下起到缓解交通,合理分散交通流的作用,因而使我们的交通管制方式显得不灵活,没有让高速公路设施发挥应有的作用。
5、高速公路清障作业收费标准不合理
清障作业收费标准不合理也制约了我省高速公路清障工作的发展,我省目前执行的省物价局《关于高速公路清障作业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2000】5号)收费标准,本着以服务为主,适当收取费用的原则制定,却没有考虑到近几年社会车辆载重货物超限严重的现实状况。清排故障车只按车辆类型核收清障费用,对于散落货物装载、转运等清障作业项目,规定参照的《四川省运输行业运价标准》已无法执行。故障车、事故车拖运出收费站(所)后,却无法维修,车主要求拖运到较远的市区内,违背了就近处理的原则,超出了高速公路清障服务的范围,使清障作业成本增大。在利用社会力量实施散落货物装载、转运清障作业项目时,多数通过现场协商议价的方式实现,难免不出现“宰客”现象,使我们高速公路营运形象受到损害。
二、如何做好高速公路清障作业,努力提高社会形象
我们知道,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突发性,不可预见性”。作为高速公路管理工作,除加强监管、改善道路环境、完善交通安全设施外,还应及时清障、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和突发性交通事故的处理给予重视,尽量缩短高速公路的中断时间,维护高速公路的社会形象。为此,我们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几点:
1、制定统一的高速公路清障管理办法和清障救援系统。利用“12122”服务平台,按照快速准确、合理高效、完善信息服务三要素,统一规划逐步完善建立全省高速公路清障救援系统。
2、逐步实行高速公路清排障作业专业化,合理配置资源。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实行专业化,不仅要有精良设备,还需要有高水平的指挥、调度、信息传递系统。在逐步实施高速公路清障救援专业化的过程中,建立监控、调度员、专业排障人员的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实行持证上岗,开展岗位练兵,提高人员素质和队伍综合素质。在设备投入上,资源配置要均衡,逐步更换老设备,增加大吨位清障设备,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3、降低或减免高速公路清障救援车辆的各类规费,降低清障作业成本,降低高速公路营运成本,促进相关单位加大清障设备的投入。
4、通过省交通厅,协调公安部门,将维护高速公路畅通、保障高速公路救援、减少交通事故阻断时间,纳入其管理目标责任,规范管理,合理实施交通管制。
5、协调物价部门,合理制定高速公路清障收费标准
高速公路上有救援电话吗?
根据相关资料显示,高速公路服务电话包括三个,分别涵盖了交通运输服务,高速公路救援服务以及交通事故报警服务。其中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为12328,高速公路救援电话为12122和全国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为96122。
一、高速公路服务电话包括三个,具体如下所示
为了加强和规范道路交通安全,国家交通部门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办法,主要针对交通运输服务与监督。高速公路服务电话包括三个,这三个电话在全国范围里适用。全国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为12328,这个主要用于监督和管理运输行业。如果在高速公路上遭遇到与运输有关的突发状况,可以及时拨打该电话。其它一切与道路有关的事情也可以拨打此电话,该电话提供业务转办服务。全国高速公路救援电话为12122,在高速公路上遇到车辆抛锚,或者车辆车况不佳出现失控预警时,可以通过拨打该电话寻求帮助。而全国交通事故报警电话为96122,通常用于处理发生在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事故。
二、关于高速公路服务电话是多少的建议
我个人认为作为一名驾驶人,必须牢记高速公路服务电话。以上所述三个电话不能全知晓,也应该记住其中一个,道路服务电话都支持业务转移功能。以备不时之需,可以把电话储存在手机通讯录里。同时在驾驶车辆上高速公路前,应当对车辆进行全面的检测。其中包括车辆性能状况,油量储蓄情况判断以及车辆轮胎气压等相关情况进行检查。这样有利于减少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出现突发状况的几率。另外车辆应随车准危险标志三角架,灭火器等常用提醒标志设备。拨打高速公路服务电话时,要准备报告事发现场位置,以及事情发生的大致经过等,这样可以利用救援速度。
《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12328电话,是为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的交通运输行业社会公益性服务监督电话,用于受理公路、水路、道路运输(含城市客运)、海上搜救、海事、救助打捞等业务领域的投诉举报、信息咨询、意见建议。
高速上车坏了可以免费救援几次?
没有免费救援,需要交费。但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违章停放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
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是指有关单位受当事人委托将发生故障或事故的机动车拖移至指定地点并收取相关费用的行为。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主要由其建立的专职救援队伍承担。
《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在组织实施车辆救援时,救援人员应主动向当事人出示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违章停放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并收取费用。
扩展资料
山东省收费标准如下:
一是将平板车不分救援车型按每车次1500元计收救援费调整为按被救援车型计收,具体为:对一、二类车救援的,收费标准按照拖车收费标准执行,即:一类车10公里以内每车次260元,超出10公里的每公里加收10元;二类车10公里以内每车次350元,超出10公里的每公里加收15元;三类车降为每车次1000元,四类车降为每车次1200元,五类车按现行标准执行每车次1500元。
二是为弥补救援机构经费支出,将五类车的吊车救援收费标准由每车次2100元提高到2500元。
三是将停车看护费标准与当地收费标准进行并轨,空车停车看护费由每天20元提高到30元,将载有货物车辆每天30元提高到35元。车辆停车看护费主要执行各市收费标准,但不得超过省规定的收费标准。
四是明确未标明的收费项目,其服务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存在争议的,通过价格评估、调解等方式解决。
新发布的文件继续明确,高速公路救援清障工作由高速公路管理和经营单位统筹组织实施,具体工作主要由其建立的专职救援队伍承担。救援清障机构实施救援服务应与当事人签订服务协议,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长春新闻网-车坏高速救援服务咋收费?吉林省物价部门给出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威海市物价局-关于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清障服务收费标准的政策解读
车坏在高速路上找谁救援?
车辆在路上发生需要救援情况时,假如还在质保期内,车主也可以拨打4s店救援。不过,该项救援服务不同汽车品牌适用条件会有所差异,有的是以次数为单位,有的是以年份为限制,也有的则是终身免费的服务。具体可咨询4s店工作人员。
当车辆在路上行驶时,发生抛锚等车辆损坏的情况时,车主首先需要将车辆移到安全区域,并开启报警闪光灯,以及在车后方50-100米,或者150米(高速公路)处放置三角警示牌,以确保自身安全,然后可以通过拨打122、12122(高速公路)或者找专业的救援车、清障车拖拉、牵引救援,以避免造成交通事故。
汽车道路救援注意事项
电联故障车司机,问明具体抛锚位置,并以温馨的言辞安慰车主耐心等待,自己力争会在最短的时间内赶到现场进行救援;并告知车主开双闪或按规定摆放反光标识,人撤离到安全地带。
行车途中要注意交通规则,切记我们是没有特殊性的守法人,救援是自愿的、自主的、无偿的,在道路中前进必须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放在首位,不可疏忽大意酿成不想看到的事实。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道路救援
高速救援电话号码是多少 全国高速救援电话一览
在高速上发生事故或者故障时,我们常常都会打高速救援电话寻求帮助,那么高速救援电话号码是多少呢,相信许多朋友们都记不清楚了,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吧。
高速救援电话号码是多少
高速公路上的紧急救援首先要看清高速公路救援电话标志、及时把车停在高速公路紧急停车带,立即拨打高速公路救援电话号码,处理拨打120、96660、122急救电话,还可以参考全国各地区24小时紧急救援、咨询、投诉电话。
【华北区】
北京 市
北京市交通出行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010)96166
北京首发集团高速公路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010)67632672
华北高速京津塘高速公路(G2—京沪高速)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010)58021111
北京市京通快速路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010)657 301 96
北京市机场高速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010)64565621
北京市出租车预计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010)96103/961001
天津市
天津市高速公路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022)960256
天津市各高速路段路政管理部门咨询热线:
唐 津高速 唐津第一路政大队联系电话:022-25362676
唐津第二路政大队联系电话:022- 88 612 196
津晋高速 津晋大队联系电话:022- 28685588-34306
京沈高速 京沈大队联系电话: 022-22518422
津蓟高速 津蓟高速公路第一路政大队联系电话: 022-22566928
津蓟高速公路第二路政大队联系电话: 022-22566928
津沧高速 津沧大队联系电话: 022- 68129105
京沪高速 京沪高速公路第一路政大队联系电话: 022-23705441
京沪高速公路第二路政大队联系电话: 022- 68303046
津滨高速 津滨高速公路路政大队联系电话: 022- 66305835
津保高速 津保高速公路路政大队联系电话: 022- 29510456
京津塘高速 京津塘高速公路第一路政大队联系电话: 022- 82161234
京津塘高速公路第二路政大队联系电话: 022- 84900111
京津高速 京津大队联系电话: 022-23026900-26716
荣乌高速 暂无
海滨高速 暂无
河北省
河北省高速公路24小时咨询服务热线:(0311)96122
河北省交通事故24小时救援报警电话:(0311)12122
河北省内各高速路段路况咨询电话
京石高速 京石高速公路咨询服务热线:0311-966122
石太高速 实时路况咨询电话:0311-83980600
唐津高速 实时路况咨询电话:0315-2980646
唐津高速路政执法支队值班电话0315-2981966
天津段电话:022-25361262
石安高速 实时路况咨询电话:0311-66629120 值班电话:0311-85068811
京 秦 高速 值班电话:0335-3958333
保津高速 服务电话:0311-96122
石黄高速 路况信息电话: 0311-66629700
京沪高速 京沪路政执法支队值班电话:0317-7934804
宣大高速 路况信息咨询电话:0313-5983501
京张高速 路政执法支队值班电话:0313-6814195
青银高速 路政执法支队值班电话:0311-85676148
保沧高速 路政执法支队值班电话:0312-2193710
沿海高速 路政执法支队值班电话:0335-3956109
廊涿高速 路政执法大队值班电话:0316-291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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