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官级别肩章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第二章第七条规定:
军官军衔设下列三等十级:
(一)将官:上将、中将、少将;
(二)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三)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将官肩章:
海陆空分别在军衔前冠以海军、空军、陆军。
校官肩章:
尉官肩章:
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三章规定:
士兵的军衔按兵役性质分为:
(一)志愿兵役制士兵:六级士官、五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
(二)义务兵役制士兵:上等兵、列兵。
士官肩章:
士兵肩章:
扩展资料
首次授予军衔:
军队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的,授予少尉军衔;
大学专科毕业的,授予少尉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中尉军衔;
大学本科毕业的,授予中尉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少尉军衔;
获得硕士学位的,授予上尉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中尉军衔;研究生班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的,授予中尉军街;
获得博士学位的,授予少校军衔,可以按照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授予上尉军衔。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军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军衔条例
一级士官肩章是什么样的?
“07式”一级士官肩章
陆军一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加一条细折杠。
海军一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加一条细折杠。
空军一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加一条细折杠。
武警一级士官的主要标识为,红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半环绕麦穗的交叉步枪加一条细折杠。
士官,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特有的军衔等级,指志愿兵役制士兵。一级士官,是士官军衔中的一个级别,于1999年设立,2009年取消。
2009年7月13日,中央军委颁发《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军和武警部队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军衔从原先一级至六级士官的6个衔级调整为7个衔级。称谓由低至高为:下士、中士、上士、四级军士长、三级军士长、二级军士长、一级军士长。一级士官至六级士官军衔称谓自此取消。
部队的肩章是怎样区分
1、将官
①上将
陆军上将军衔主要标识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三颗金色星徽。
海军上将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三颗金色星徽。
空军上将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三颗金色星徽。
②中将
陆军中将军衔主要标识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两颗金色星徽。
海军中将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两颗金色星徽。
空军中将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两颗金色星徽。
③少将
陆军少将军衔主要标识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一颗金色星徽。
海军少将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一颗金色星徽。
空军少将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金色枝叶和一颗金色星徽。
2、校官
①大校
陆军大校军衔主要标识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四枚星徽。
海军大校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四枚星徽。
空军大校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四枚星徽。
②上校
陆军上校军衔主要标志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三枚星徽。
海军上校军衔主要标志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三枚星徽。
空军上校军衔主要标志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三枚星徽。
③中校
陆军中校军衔主要标识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二枚星徽。
海军中校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二枚星徽。
空军中校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二枚星徽。
④少校
陆军少校军衔主要标志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一枚星徽。
海军少校军衔主要标志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一枚星徽。
空军少校军衔主要标志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两条金色细杠和一枚星徽。
3、尉官
①上尉
陆军上尉军衔主要标志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一条金色细杠和三枚星徽。
海军上尉军衔主要标志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一条金色细杠和三枚星徽。
空军上尉军衔主要标志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一条金色细杠和三枚星徽。
②中尉
陆军中尉军衔主要标识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一条金色细杠和二枚星徽。
海军中尉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一条金色细杠和二枚星徽。
空军中尉军衔主要标识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一条金色细杠和二枚星徽。
③少尉
陆军少尉军衔主要标志为松枝绿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一条金色细杠和一枚星徽。
海军少尉军衔主要标志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一条金色细杠和一枚星徽。
空军少尉军衔主要标志为深蓝灰色肩章底版上缀有一条金色细杠和一枚星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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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衔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中国人民解放军曾两次拟议实行军衔制,一次是抗日战争初期的第二次国共合作时期,一次是抗日战争胜利后国共两党重庆谈判之后。两次拟订的军衔等级都与当时国民党军队的军衔制相同,但由于受当时环境的制约,两次拟订的军衔制度都未能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为加强军队的正规化、现代化建设,实行军衔制的问题很快被重新提上议事日程。1950年9月总干部部管理部成立时,就设置了“军衔奖励处”。1952年冬便着手研究军衔制的问题。1952年11月26日,总干部部在向毛泽东主席并军委的报告中,对实行军衔制度准备工作等问题拟制了初步计划。1955年中国人民解放军正式实行军衔制。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又经历了取消、恢复以及多次修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